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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强调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提出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文件指出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参与乡村振兴,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产业升级。

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该文件强调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并提出“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表示,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能为乡村振兴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提升。同时,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参与乡村振兴,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激发农村经济活力,支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产业升级。

《意见》还提出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的支持。在金融支农方面,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支持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和乡村振兴债券。

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顾问朱华雷指出,财政金融联动能优化资源配置,为乡村振兴提供稳定资金来源,支撑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近年来,多部门不断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如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印发的通知,加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力度。数据显示,2024年末涉农贷款余额同比增长9.8%。

宋向清分析,财政金融协同发力可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动力,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公共预算投入,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相适应。朱华雷表示,政府应持续加大农业农村公共预算投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放,推动乡村产业升级和现代化发展。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