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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海洋能装机规模达40万千瓦,建成一批示范工程,形成高效技术装备产品。我国海洋能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未来将进一步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促进海洋科技创新和产业链深度融合。

国家将聚焦海洋能规模化利用,培育打造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推动海洋能新技术、新模式发展,促进海洋能与各类海上生产活动融合发展,拓展海洋能应用场景。

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能源局六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海洋能装机规模达40万千瓦,建成一批海岛多能互补电力系统和海洋能规模化示范工程,海洋能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形成高效、稳定、经济的海洋能技术装备产品,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海洋能开发利用企业。

在自然资源部2025年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司长古妩表示,海洋能是重要的绿色可再生能源,包括潮差能、潮流能、波浪能等,对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海岸线长,海洋国土面积大,海洋能资源禀赋好,待开发潜力巨大。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指出,海洋能靠近负荷中心,未来在陆地资源日趋紧张的情况下,海洋能开发对于缓解东部沿海地区、海岛用能短缺及推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具有积极作用。

海洋能开发利用将有效缓解电力短缺问题。摄影/章轲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所所长吕建成表示,我国拥有1.8万公里海岸线,海洋能资源理论可开发量超15亿千瓦,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截至2023年底,我国海洋能总装机规模超1.2万千瓦,位居世界第四。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主任彭伟介绍,我国波浪能、潮流能运行装机规模居全球前列,为实现规模化利用奠定了良好基础。

《指导意见》提出,分类分区开展海洋能资源调查和潜力核算,明晰资源分布,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同时,鼓励沿海地方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前瞻布局海洋能潜在开发区域,推动海洋能分类有序开发。

在示范工程建设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实施百兆瓦级潮流能重点工程,支持将潮流能发电作为沿海地区及海岛绿色能源补充方案。同时,稳步推进兆瓦级波浪能规模化试点工程,鼓励海上风电场配套开发波浪能。

技术装备迭代升级是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关键因素。《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促进优势技术装备迭代升级,提升技术经济性。

技术装备迭代升级是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关键。摄影/章轲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副司长李毅表示,将支持已稳定运行且有发展潜力的装备技术升级,加强新型装备研发,降低建造和运维成本,提升海洋能发电经济性。

中国科学院重大科技任务局副局长陈亮透露,2024年,中国科学院设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先导专项,聚焦海岛建设开发能源短缺难题,开展波风光储多能互补供电关键技术攻关。

国家能源局正联合相关部门在浙江等地试点开展海洋能资源普查,提升海域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保障。

《2024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显示,2024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达105438亿元,比上年增长5.9%。海洋电力业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海上风电发电量增长28.2%,潮流能、波浪能等海洋能研发稳步推进。

未来,应促进海洋科技创新和产业链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