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自贸片区设立大宗商品贸易风险补偿资金池
AI导读:
青岛自贸片区出台《试行办法》,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风险补偿资金池,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为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提供银行贷款风险缓释,旨在解决民营贸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强化金融对贸易产业的支撑作用。
为缓解民营贸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近日,青岛自贸片区出台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大宗商品贸易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试行办法》(下称《试行办法》),该办法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设立了风险补偿资金池,旨在以真金白银支持西海岸国际能源自贸港暨青岛自贸片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的建设。
据悉,该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不低于1亿元,资金来源于片区财政资金和才企综合服务集团运营能源自贸港一站式服务基地的结余资金。青岛才企综合服务集团将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资金池的具体运营管理,确保“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作、风险共担”。资金池主要用于为大宗商品贸易企业的银行贷款提供风险缓释,一旦企业贷款违约,资金池将按约定向合作银行提供风险补偿。
根据《试行办法》,合作银行承诺以资金池为基数放大10倍向企业发放贷款,并针对大宗商品贸易特点,设计适合的贷款产品,优化贷款条件、标准和流程,实行差别化的风险定价,给予贷款利率优惠。
大宗商品贸易风险补偿资金池的设立意义深远。业内人士指出,此举不仅增强了银行对民营贸易企业的授信信心,有助于解决融资难题,还通过政银共担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大宗商品贸易企业的信贷投入。同时,资金池进一步完善了政策组合,强化了金融对贸易产业的赋能作用,有助于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大宗商品数字化生态体系,推动贸易改革创新,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纳入资金池政策适用范围的大宗商品贸易企业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于大宗商品贸易且期限不超过1年,以及符合银行授信要求。
此外,《试行办法》规定,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池将试运行一年,试运行结束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运行。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网)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