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深化农村改革,强化耕地保护
AI导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意见提出,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确保省域内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完善补充耕地质量评价,整治违法行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黑土区侵蚀沟和南方酸化退化耕地治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要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为确保省域内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将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并实行“以补定占”,所有耕地占用都将纳入占补平衡统一管理。同时,完善补充耕地的质量评价和验收标准,确保耕地质量。政府将持续整治“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破坏耕地的行为。为此,制定基本农作物目录,并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监测体系,分类有序地推进耕地“非粮化”整改。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作物生长周期,设置必要的过渡期。此外,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建设内容,并鼓励农民全过程参与项目实施,强化工程质量的全流程监管。稳步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加强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和南方酸化退化耕地治理。分类推进撂荒地复垦利用。在确保耕地保护任务的前提下,稳妥有序退出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的不稳定耕地,同时加强传统梯田保护。
(文章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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