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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强调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文件提出稳定粮食生产、整治破坏耕地行为、建立防止返贫机制、深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措施,助力乡村振兴。

  2025年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简称《意见》)正式发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标志着国家对乡村振兴的持续关注和重视。

  《意见》明确指出,要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加大力度落实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计划。同时,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行为,包括整治“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并启动实施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保障资金的有效筹集和分配。

  在防止返贫方面,《意见》强调要守牢底线,建立农村防止返贫机制和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帮扶制度。全面清查脱贫攻坚国家投入资产,确保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也是《意见》的重点之一,提出深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冷链配送和即时零售向乡镇延伸,加强农村电力保障,鼓励可再生能源开发,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助力乡村振兴。

  此外,《意见》还关注医保和养老问题,提出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展农村婴幼儿照护服务。

  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方面,《意见》提出综合治理高额彩礼问题,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加强宗祠规范管理,整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

  对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意见》明确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确保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并强调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金文成表示,宅基地改革中需守住红线和底线,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购买宅基地,退休干部也不能到农村占地建房。

  针对农业转移人口,《意见》提出完善户籍管理政务服务平台,鼓励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提高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全面取消参保户籍限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权益。

  据悉,2月24日下午,国新办将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有关情况。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