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乡村振兴投融资新政策
AI导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深化农村改革意见,强调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投入,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投放,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监管。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该意见着重强调了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确保农业农村领域得到充足的资金支持。具体措施包括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的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并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同时,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将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此外,意见还提出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增加对乡村振兴领域的资金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为了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将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新型抵押融资贷款。
农村中小银行将继续坚守支农支小的定位,“一省一策”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同时,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为农民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针对农村非法金融活动,将严厉打击,确保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的全过程监管,着力整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等问题,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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