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AI导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深化农村改革意见,强调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住房盘活形式,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房,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意见。意见着重强调了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积极探索农户合法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的有效盘活形式。值得注意的是,政策明确规定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或宅基地,同时也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为了促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改革,政府将健全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因地制宜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强制设定集体收入的硬性目标,并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也将持续深化专项治理,以确保新增耕地的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
这些措施旨在进一步推动农村改革,促进乡村的全面振兴。通过优化宅基地使用、探索住房盘活形式以及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等手段,政策将为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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