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了融资融券业务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示范实践,旨在规范和指导券商的融资融券业务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工作,促进两融业务的健康发展。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11月25日从业内独家获悉,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发展,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制定了融资融券业务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示范实践,并已着手向行业征求意见。此示范实践旨在规范和指导券商的融资融券业务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工作。

据悉,该示范实践基于行业优秀实践而形成,具有指导性建议作用,覆盖了关联人识别与穿透核查、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客户“绕标套现”交易管理、客户融券及出借交易管理等多个方面。内容分为总则、关联人识别与穿透核查、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客户“绕标套现”交易管理、客户融券及出借交易管理共五章。

总则部分明确了示范实践的适用范围及作为指导性建议的适用方法,总结了券商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的基本原则。示范实践中的操作方式、流程均为基于行业优秀实践而形成的指导性建议,券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的操作方法。

在关联人识别与穿透核查方面,示范实践提出了从实际受益人、实控人、大股东、董监高等特定投资者,机构法人及金融产品,跨业务、跨主体关联人等四个方面进行重点关注,并针对不同客户类型采取差异化的信息收集及关联关系识别方法。

对于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管理,示范实践列举了常见异常交易行为,并梳理了证券公司的管理方式,如提醒、制止、信用重检、额度调整、限制交易及建立黑名单制度等。

在客户“绕标套现”交易管理方面,示范实践从制度、合同、员工、系统设置四个方面提出了前端管控措施,并详细阐述了券商对融资融券“绕标套现”行为风险账户的监控方法,以及实质发生后公司可采取的分层压降举措。如增加大额授信客户担保品提取审批,设置“绕标套现”行为检测,对故意套现的客户限制其资金和证券转出等。

此外,示范实践还强调了券商在融券交易管理方面应建立客户准入机制,加强投资者融券及出借行为管理,严格防范违规减持与不当套利等行为。对于大额融券需求的客户,券商应设立更为严格的准入机制。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