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35年生态环境领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将大幅提升。实施意见提出打造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并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至2035年,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的创新体系将实现整体效能的大幅提升,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将全面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理论方法也将取得重大突破。环境监测和模拟等关键技术和设备装备的水平将大幅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成果转移转化能力也将显著增强。

  为了打造开放包容的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环境,实施意见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包括建设统筹协调的生态环境科技政策体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并构建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方面,实施意见要求集聚各类创新要素,培育生态环境科技领军企业,并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建设技术创新联合体、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和技术联盟等协同创新组织,以推动大中小企业之间的融通创新。

  此外,实施意见还强调了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资金支持的重要性,积极推动国家科技计划在生态环境领域的重点布局。同时,鼓励大学、科研院所利用自有资金和按规定可使用的结余经费,引导地方、企业和社会资金等,以多元化方式支持科技创新。推动科技金融与绿色金融的有效衔接,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生态环境领域的科技创新。鼓励有条件的省份设立生态环境领域科技专项。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作者:白丽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