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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快推进功能型无人车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功能型无人车产业规模化发展,加强安全管理,并逐步提高其在城市物流、环卫等领域夜间作业车辆的占比。

2月21日,深圳市为进一步推动功能型无人车产业规模化发展,正式发布了《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快推进功能型无人车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该意见强调,将充分发挥市级层面的统筹协调作用,全面推进功能型无人车的运营试点管理工作。同时,计划加快搭建功能型无人车监管平台,通过该平台实现无人车运行数据的统一接入,从而加强安全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市级部门还将结合功能型无人车的实际应用场景,统筹规划,引导功能型无人车规模发展,并逐步提高其在城市物流、环卫等领域夜间作业车辆的占比,以实现行业的提质增效。

此举有望为深圳市的科技创新和智能交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推动功能型无人车产业迈向更高水平。(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