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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犯罪典型案例,指出以捏造事实提起虚假民事诉讼违规提取公积金的行为严重影响公积金管理秩序,应依法严厉打击,特别是针对违法违规操作的“黑中介”人员,更要严惩不贷。

  南都讯记者刘嫚发自北京,为谋取非法利益,犯罪分子多次指使他人,通过捏造事实提起虚假诉讼违规提取公积金,这一行为严重扰乱公积金管理秩序。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涉及违规提取公积金的案件。2月20日,最高法明确指出,对此类行为应依法严厉打击,特别是针对违法违规操作的“黑中介”人员,更要严惩不贷。

  该典型案例显示,在2019年11月至2023年4月期间,段某为谋取私利,与他人共谋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并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6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民事调解书套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共计30.53万元。案发后,段某虽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但仍被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段某的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严重妨害司法秩序。同时,最高法强调,住房公积金作为具有专用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其管理秩序不容侵犯。行为人通过虚假诉讼违规提取公积金,不仅浪费司法资源,更损害司法公信力。

  在阐述该案典型意义时,最高法表示,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违法违规操作的“黑中介”人员依法严惩。同时,对于出于个人生活需要而委托“黑中介”违规提取公积金的其他人员,应根据其行为动机、主观恶性、犯罪手段和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刑事责任。

  此次最高法的表态,无疑将对打击虚假诉讼犯罪、维护公积金管理秩序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要合法使用公积金,避免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