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卡口管理新规定出炉,2025年3月1日起实施
AI导读: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卡口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将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公告要求承运货物车辆必须通过货运通道卡口进出,海关将根据货物风险水平实施卡口检查,卡口通行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海关总署近日发布了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卡口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该公告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告明确指出,承运货物车辆及空载货运车辆,应通过货运通道(常规货物通道、便捷进出区通道)卡口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任何未经海关同意的车辆或人员,均不得携带货物通过非货运通道卡口进出这些区域。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卡口管理新规定出炉
为了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健康发展,规范货物进出卡口的管理流程,维护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海关总署特此发布了相关公告。公告要求,所有承运货物的车辆,无论是满载还是空载,都必须通过指定的货运通道卡口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此外,海关将根据货物的风险水平,对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实施卡口检查。检查通常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检查场地进行,但如货物因易受温度、静电、粉尘等自然因素影响而不适宜在上述场地检查的,经企业或其代理人书面申请,海关可以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检查。
在卡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应核实并说明具体情况。对于海关未予放行的货物,将不得用于加工生产和使用。同时,海关也有权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进行核查。
为了确保新规定的顺利实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行政管理机构将承担起运行管理的主体责任,完善卡口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充实卡口值守的人力配备,并建立完善的卡口通行记录信息库。这些信息的保存期限将不少于3年,视频记录数据的保存期限则不少于3个月。
同时,对于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需接受海关监管的进出境物品,也将参照本公告执行卡口检查。此外,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卡口管理也将参照本公告执行。
该公告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卡口管理将更加规范、严格,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海关监管效能,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贸易秩序。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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