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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8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玉祥受贿一案。陈玉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庭审中,陈玉祥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2025年2月18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玉祥受贿一案,此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陈玉祥,男,汉族,1966年4月生,曾在河北省从事纪检工作超过30年。其职业生涯包括在河北省纪委、邢台市和石家庄市担任纪委书记及监委主任等职务。然而,2023年12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陈玉祥被查,2024年6月,陈玉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通报,陈玉祥违反多项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检察机关指控,陈玉祥在2001年至2023年11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00万余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陈玉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陈玉祥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此次庭审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也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守初心使命,廉洁奉公,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