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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个企业名誉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涵盖多领域,旨在保护企业名誉权,打击网络侵权行为。案例对优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作用,提供法律指引,增强企业信心,促进公平竞争。

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6个企业名誉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涵盖传统产业、中介行业、科技企业及征信机构等领域。这些案例旨在切实保护企业名誉权,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并聚焦网络侵权形态,严厉打击“唯流量”“抹黑”企业行为,维护企业名誉。

分析显示,这些案例对优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作用。它们不仅为企业提供法律指引,增强企业安全感与信心,还通过打击恶意侵权净化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公平竞争,助力构建诚信、法治的市场秩序。

发布“黑稿”构成企业名誉权侵害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1显示,某房地产领域自媒体账号运营者杨某某,在缺乏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恶意诋毁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使用侮辱性词汇,引发广泛关注。该经纪公司遂将杨某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法院最终判决杨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以维护企业名誉和市场秩序。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企业名誉是企业合法诚信经营的宝贵财富,自媒体运营者发布失实负面评论将损害企业形象。对此类行为,法院将依法惩戒,引导自媒体规范运营,营造健康网络空间。

案例2同样涉及名誉权纠纷,某传媒公司因发布不实信息被判令承担侵权责任,警示网络媒体在发布信息时应认真核实,避免制造不实热点和话题。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侵犯企业名誉权者需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行为保全制度防止损害扩大

除了自媒体和传媒公司,最高人民法院还关注到因错误或虚假信息误导公众而侵害企业名誉的平台。案例3涉及企业征信机构错误关联信息影响企业名誉,法院认定征信机构应对数据利用错误结果承担责任,督促其审慎处理信息,确保数据来源合法、内容准确。

针对侵害名誉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的问题,人民法院适用行为保全制度,及时防止损害扩大。案例6中,法院依法适用行为保全制度,有效保护企业名誉,避免损害结果进一步扩大。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李洪江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这些案例意义重大,不仅为企业提供法律指引,增强信心,还促进法治与产权保护意识提升,规范舆论环境,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