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发布供应链金融新规,助力中小企业融资
AI导读: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旨在解决供应链金融行业的痛点,助力中小企业融资,推动供应链金融的进一步创新和规范化。
当前,供应链金融站上风口,这既是产业链升级的要求,也是政策支持和技术创新的必然结果。然而,供应链金融行业仍面临着信息不对称、风险控制难、核心企业“霸权”等挑战,亟待解决。
针对供应链金融发展梗阻,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旨在从账款支付、融资成本到风险防控等诸多方面,为行业“立规矩”,为供应链金融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作为核心资金提供者和风险管理者,商业银行是供应链金融发展的主要角色之一。业内分析认为,《通知》不仅仅是行业规范,也为未来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指明了新的方向,有助于推动供应链金融的进一步创新和规范化。
直击行业痛点
近年来,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呈现出蓬勃态势。2024年年末,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在第二届链博会上发布的《全球供应链促进报告2024》显示,2023年,我国供应链金融行业规模约为41.3万亿元,同比增长11.9%,近5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88%。
然而,在供应链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供应链上的小企业仍存在“融资难”“要账难”等问题。“虽然国内供应链金融业务规模庞大,但其中包含了大量基于核心企业担保的信贷业务,中小微企业自身的融资难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中国银行(601988.SH)大湾区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曾圣钧分析认为,“同时,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比如部分核心企业盲目扩张,脱离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不合理扩大账款凭证使用规模、延长付款期限,令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倍增;一些经营主体针对中小企业收费过高过多,加重了企业负担。”
针对当前行业的痛点,此次发布的《通知》共涉及21条内容,主要包括:明确供应链金融发展内涵方向、保障中小企业权益;规范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管理、有效防范业务风险;明确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规范管理基本框架等,这将有助于解决供应链金融中的信息不对称和风险控制难题。
“此次六部门联合发布规范措施,加强了对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的金融支持,重点聚焦账款及时支付和其他中小企业权益保障问题提出一系列措施。”曾圣钧分析道,“一是强化供应链核心企业账款支付规范,要求供应链核心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合理共担供应链融资成本。二是提升应收账款融资质效,要求相关主体不得强制链上企业与特定融资方以高于合理市场利率的水平获取融资服务。三是规范相关主体对企业的收费行为,要求供应链核心企业不得以应收账款确权等名义对链上企业收费或获取不当费用返还。”
曾圣钧分析认为,当前供应链金融服务行业发展仍处于监管盲区,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缺乏必要的设立标准和管理规范,为此《通知》也提出了全面细致的措施要求,这将有助于提升供应链金融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如何抢占制高点?
实际上,当前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仍需应对诸多挑战,如信息不对称、风险控制难度大、标准化程度低等。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指出,当前供应链金融的主要难点集中在多个方面,包括信息不对称、风险控制难度大、标准化程度低、法律法规不完善等。此外,数字化生态建设与非持牌机构的违规参与也给供应链金融带来一定挑战。
北京财富管理行业协会特约研究员杨海平认为:“由于产业数字化、数字政府等建设的不同步,数字化供应链金融生态不完善,导致在部分产业、部分环节,传统的供应链风险防控措施和数字化风险防控措施都较难实施。”
“尽管整顿融资性贸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非持牌机构以供应链金融之名开展金融业务依然存在,虚假的、违规的供应链金融对行业生态构成较大威胁。”杨海平表示。
面对挑战,如何破局?杨海平建议,商业银行要识别融资性贸易以及虚假的、违规的供应链金融,推动供应链金融回归本源,并积极探索供应链金融的绿色化和数字化。
在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管理方面,《通知》也有明确要求:商业银行与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开展营销获客、信息科技合作的,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期评估合作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的经营情况、管理能力、服务质量等。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商业银行应当限制或者拒绝合作。
尽管《通知》限制了商业银行对外提供系统建设服务,但有业内分析认为,但并未禁止其参与生态共建。商业银行应跳出传统的融资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涵盖结算、财务管理、风险保障等在内的综合解决方案。
展望未来,供应链金融创新方向值得关注。曾圣钧表示:“探索业务创新发展,加强业务专业能力建设,更多采取直接服务方式触达供应链企业,提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质效,积极探索供应链脱核模式,利用供应链 ‘数据信用’ 和 ‘物的信用’,支持供应链上中小企业开展信用贷款及订单贷款、存货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等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业务。”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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