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供应链金融行业历经十年“野蛮生长”的电子债权凭证业务迎来发展里程碑。新规明确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付款期限,提出多项监管要求,旨在规范行业发展,防范风险。同时,行业面临合规挑战,如何平衡各方利益成为关键。

  随着春节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六部委发布《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供应链金融行业历经十年“野蛮生长”的“电子债权凭证”业务迎来发展里程碑。

  自2015年以来,随着中企云链的“云信”、TCL简单汇的“金单”等产品推出,“南金单、北云信”格局形成,电子债权凭证业务规模逐渐扩大,成为推动供应链金融业务快速发展的“标配”。这些电子债权凭证,因功能类似票据却游离于监管之外,被业内人士称为“影子票据”。

  据云趣数科产业数字资产研究院数据显示,全国从事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的供应链信息服务平台总数或已超过500家,年累计确权签发规模在4万亿—5万亿元之间。

  电子债权凭证诞生于2015年,彼时互联网金融兴起,票据乱象迭起,电子债权凭证因比较优势受到追捧。但过去被称作“类票据”或影子票据,出台相关规范对行业正向发展具有极大帮助。

  行业内将电子债权凭证流转平台分为三类:核心企业自建平台类、第三方服务平台类、金融机构自建平台类。当前主要运营“信单”产品的供应链信息服务平台已超过500家,前十大平台占据了全市场业务量的90%以上。

  多主体参与市场也带来了监管挑战。电子债权凭证多级流转导致资产难穿透,付款账期可能被核心企业利用,占用弱势供应商利益。例如,部分企业实行“6+6”模式,确权时账期延长,导致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回款困难。

  近五年,供应链金融暴雷事件频发,如“云南惠嘉伪造货权转让事件”等,给行业敲响警钟。

  机构合规挑战增加

  此次《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缺乏必要的设立标准和管理规范,严防对核心企业多头授信、过度授信等问题。同时,明确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付款期限原则上应在6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1年。

  但有行业人士认为,期限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面临难度。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的开立、转让需具备真实贸易背景,多级转让下,每一级转让与融资环节都要审查贸易背景材料,将是巨大合规挑战。

  此次政策明显针对行业电子债权凭证产品制定,市场参与方将等待市场反应和政策细节后展开行动。有观察人士认为,政策将改变现有市场格局,鼓励商业银行直接服务供应链企业。

  如何保证参与方动力

  业界对《通知》的监管方式持多元看法,如何既规范又发展成为讨论重点。政策逐步规范“信单”类业务,推动标准化、可跨链流通的产品走向市场主流。

  但供应链票据模式未必适合每家企业,很多核心企业平台以保理公司为核心搭建,因票据利润薄、接入门槛高,导致不愿涉及票据业务。因此,供应链票据很难成为主流。

  如何让银行、核心企业和供应链信息服务平台之间形成良性关系?有专家认为,银行在供应链金融项目中需正确理解信用本质,避免过度依赖核心企业和三方平台,忽视融资主体本身的信用评估。

  目前制约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关键是核心企业参与意愿低,鼓励核心企业深度参与需满足其融资和收益需求。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