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首获核准
AI导读:
随着《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的深入实施,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了华夏银行杨宏的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文章介绍了《办法》的出台背景、要求及意义,以及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的职责与保障。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常佩琦)随着《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深入实施,银行业迎来了首位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的正式核准。据金融监管总局2月7日披露,杨宏已正式获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的任职资格。
金融监管总局强调,杨宏需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并需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的3个月内到任,同时需及时报告到任情况。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批复文件将失效,并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回顾2024年8月16日,金融监管总局曾发布《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金融机构需在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并在省级(计划单列市)或一级分支机构设置合规官。同年12月27日,《办法》正式出台,为金融机构构建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合规管理体系。其中,设立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被视为《办法》的最大亮点。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尽管前期金融机构已按照监管要求设立了合规总监、合规负责人、首席合规官等岗位,但具体职责尚不够明确,难以确保合规管理的独立性。《办法》的出台,不仅借鉴了国际先进经验,还统一了相关岗位的名称和职责,旨在全面推动合规管理工作的深入发展。
为确保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办法》赋予了他们多项履职保障,包括参会权、知情权、调查权、询问权、建议权、预警提示权,以及相对独立的考核评价体系等。同时,按照权责对等原则,也设定了相应的义务。他们需充分履行岗位职责,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有效化解潜在风险。
据上海证券报记者统计,自去年11月以来,已有13家金融机构的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获得核准。其中包括浦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陈红(兼任副总经理、首席合规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王涛、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马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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