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首获核准,金融机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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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的深入实施,首位银行首席合规官的任职资格正式获得核准,标志着金融机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强调合规管理的重要性和有效性,已有多家金融机构首席合规官的任职资格获得核准。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常佩琦)随着《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深入实施,银行界迎来了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首位银行首席合规官的任职资格正式获得核准。金融监管总局于2月7日正式披露,已核准杨宏担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一职,标志着金融机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
金融监管总局强调,杨宏需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任,并按时报告到任情况。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批复文件将失效,并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确保合规管理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回顾《办法》的出台历程,自2024年8月16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来,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该征求意见稿要求金融机构在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并在省级(计划单列市)分支机构或一级分支机构设置合规官。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研究,去年12月27日,《办法》正式落地,为金融机构建立全面、系统的合规管理体系提供了明确指导。
《办法》的一大亮点在于,明确要求金融机构设立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岗位,以强化合规管理的独立性和有效性。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此前金融机构虽已按监管要求设置了合规总监、合规负责人等岗位,但职责不够明确,难以满足合规管理的独立性要求。因此,《办法》借鉴国际良好做法,统一了相关岗位名称,明确了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的岗位设置和职责,为合规管理工作的统筹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保障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有效履职,《办法》赋予了他们广泛的权利,包括参会权、知情权、调查权、询问权、建议权、预警提示权等,并建立了相对独立的考核评价体系。同时,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设定了相关义务,要求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充分履行岗位职责,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确保金融机构稳健运营。
据统计,自去年11月以来,已有13家金融机构首席合规官的任职资格获得核准,包括浦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陈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王涛、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马驰等。这些首席合规官的上任,将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合规管理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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