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六部门联合发布供应链金融新规征求意见
AI导读:
央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强化供应链金融业务规范管理,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为深化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效率与质量,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携手金融监管总局等六大部门,于2025年2月6日正式颁布了《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近年来,供应链核心企业广泛利用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开具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这一创新举措在确权、结转及融资方面深受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欢迎。然而,供应链金融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和潜在风险,如监管缺失、核心企业信用过度扩张、以及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标准与管理规范的缺乏等。
《通知》共包含三个核心方面,细化为21条具体措施,旨在通过明确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方向、规范商业银行的管理行为、以及构建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的规范化管理框架,从而有效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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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动供应链金融业务规范发展方面,《通知》强调,供应链金融应以服务实体经济、社会民生及国家战略为根本出发点,聚焦于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旨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与竞争力。同时,以维护市场公平有序为基石,力求降低整体融资成本,实现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共赢发展。《通知》还积极倡导发展多元化的供应链金融模式,鼓励商业银行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如信用贷款、订单贷款、存货贷款及仓单质押贷款等,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针对供应链核心企业,《通知》明确要求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禁止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拖欠账款或增加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负担。同时,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需坚守信息服务本位,严禁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未获金融业务许可不得擅自开展相关业务,以防止信息中介角色异化。
在规范商业银行管理方面,《通知》提出了四项关键要求:一是完善信用风险管理,严格控制核心企业风险敞口,防止多头授信、过度授信,以及利用供应链金融业务加剧账款拖欠问题;二是强化贷款管理主体责任,确保贷款调查、风险评估、授信管理及资金监测等关键环节不外包;三是规范合作管理,定期评估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合作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限制或拒绝合作措施;四是加强信息数据管理,确保信息数据的完整性与安全性,强化借款人信息保护。
此外,《通知》还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基于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全口径债务监测机制,严格审核融资需求和资金用途。针对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通知》在贸易背景真实性、中小企业账款支付、核心企业信用风险防范及资金清结算安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并设置了两年过渡期,以保障市场机构的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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