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AI导读:
证监会主席吴清提出严打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财务造假、掏空上市公司及市场操纵等。本文探讨如何加强监管协同、明确追责原则及构建全方位追责机制,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近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权威杂志《求是》上发表重要文章,题为《奋力开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文中明确提出要迅速、精准、严厉地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特别针对财务造假、掏空上市公司以及严重市场操纵等恶性行为展开集中整治。针对这一政策导向,本文将进一步探讨如何有效严打这些资本市场乱象。
财务造假作为A股市场长期存在的顽疾,其打击力度需进一步加强。证券监管部门、交易所及金融监管部门需深化协同合作,特别是在线索发现、信息通报、调查取证及联合惩戒等环节,构建紧密的联动机制。在追责过程中,应坚持‘首恶必惩、帮凶同罚’的原则,将矛头直指实施财务造假的主犯,同时不放过任何参与或协助造假的证券中介机构、第三方及职业犯罪团伙。对于因财务造假构成重大违法的上市公司,应坚决依法实施强制退市。
掏空上市公司行为同样不容忽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常利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手段进行利益输送。对于此类行为,监管部门需首先明确控股股东等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具体数额,并通过司法途径冻结其资产,强制其归还非法占用的资金,恢复公司正常运营。对于退市后仍拖延整改的控股股东,更需采取严厉措施,迫使其吐出非法所得。
市场操纵行为是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又一重要因素。一些‘妖股’频繁涨停、股价大幅波动背后,往往隐藏着市场操纵的阴影。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市场操纵线索的排查力度,对利用配资中介、多账户操作及‘黑嘴’等手段进行市场操纵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对于机构从业人员参与庄家高位接盘、配合出货等行为,也应依法严惩。
为了根除这些违法行为,必须构建全方位的追责机制,涵盖行政、刑事和民事责任。证券监管部门应采取零容忍态度,对违法行为顶格处罚,并重视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实施,从源头上清除市场乱源。在刑事责任追究方面,司法部门应依法严惩资本市场违法者,维护市场公正。同时,民事责任的追究同样重要,应出台市场操纵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法律保障。
综上所述,通过加强监管协同、明确追责原则、加大打击力度及构建全方位追责机制等措施,我们可以有效打击资本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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