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强化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约谈首次承接业务事务所
AI导读:
中注协联合财政部会计司等部门召开监管约谈会,对首次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五家事务所进行集体监管约谈,强调审计质量和风险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中注协将持续做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
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网站于1月26日发布的消息,中注协联合财政部会计司、监督评价局以及中国证监会会计司,共同举办了监管约谈会。此次会议旨在针对首次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五家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进行集体监管约谈,以强化审计质量和风险管理。
在会议上,北京国府嘉盈、北京大地泰华、北京中名国成、北京中天恒以及祥浩(广西)等五家事务所详细汇报了各自在上市公司审计项目承接方面的风险评估与应对策略、项目组团队构成、项目质量复核计划、审计收费方案以及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财政部会计司、监督评价局、中国证监会会计司及中注协分别向这些事务所提出了风险提示,并明确了从事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严格要求。
截至目前,已有113家事务所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其中58家已为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出具了审计报告。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部分事务所因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被暂停业务资格,这导致上市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增多,为事务所参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既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因此,约谈会特别要求首次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必须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充分考虑上市公司的业务复杂性和风险因素,评估自身是否具备相应的胜任能力,并审慎承接相关业务。
首次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事务所一直是监管关注的重点对象。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财会〔2022〕23号)的规定,对新备案的事务所,自其首次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起,原则上需在前三年内每年接受一次检查。约谈会强调,这些事务所必须严格按照执业准则和规则要求执行业务,恪守职业道德,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内部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审计资源的充足投入,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做实审计程序,做好项目质量复核工作,并如实出具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事务所的执业监督职责。
近期,财政部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坚持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与事后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强化风险预警和提示机制。2025年,中注协将继续深化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在年报审计期间密切关注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的舆情资讯以及媒体质疑的重大事件等,适时启动年报审计监管约谈机制,及时提示审计风险。年报审计结束后,中注协还将对年报审计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确定执业质量检查的重点领域,督促和引导事务所加强质量风险管控,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整体质量。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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