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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金融委员会审议同意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旨在稳定股市、提高权益投资比重,重点引导商业保险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等中长期资金加大入市力度,并提出五大主要举措。

央广资本眼1月22日北京报道(记者孙汝祥)近日,中央金融委员会审议并批准了由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以及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该《方案》旨在深入执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稳定股市、消除中长期资金入市障碍”以及“推动专业机构投资者构建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提升权益投资比重”的重要战略部署。

《方案》以党的全面领导为核心,遵循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形成协同工作合力,既关注当前实际,又着眼未来长远发展,重点引导商业保险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职)业年金基金、公募基金等中长期资金进一步加大对股市的投资力度。主要措施涵盖五大方面:

首先,提升商业保险资金A股投资的比重及稳定性,鼓励大型国有保险公司增加A股(包括权益类基金)的投资规模及实际比例。对国有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实施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降低当年净资产收益率考核权重至不超过30%,提高三年至五年周期指标的权重至不低于60%。同时,加速推进第二批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的落地,并逐步扩大参与机构和资金规模。

其次,优化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机制,稳步提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股票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并推动有条件地区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委托投资规模。明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五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三年以上长周期业绩考核机制,支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挥专业投资优势。

第三,提高企(职)业年金基金的市场化投资运作水平,加快出台企(职)业年金基金三年以上长周期业绩考核指导意见,逐步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探索放开企业年金个人投资选择,并鼓励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实施差异化投资策略。

第四,扩大权益类基金的规模和占比,加强分类监管评价约束,优化产品注册机制,引导公募基金管理人逐步提高权益类基金的规模和占比。建立基金管理人、基金经理与投资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升投资者的满意度。推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规则的落实,依法扩大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类型和投资策略。

最后,优化资本市场投资环境,鼓励上市公司加大股份回购力度,实施多次分红政策,推动上市公司运用股份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允许公募基金、商业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职)业年金基金、银行理财等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在银行理财、保险资管与公募基金参与新股申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举牌认定标准方面给予同等政策待遇,进一步扩大证券基金保险公司的互换便利操作规模。

(信息来源:央广资本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