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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发布消息,中央金融办等多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旨在引导商业保险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等中长期资金加大入市力度,优化资本市场投资生态。

中国证监会于1月22日发布消息称,近日,经中央金融委员会审议批准,中央金融办携手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以及金融监管总局,联合颁布了《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该方案着重于引导商业保险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职)业年金基金以及公募基金等中长期资金,进一步加大其进入A股市场的力度。

《方案》具体指出,将提升商业保险资金在A股市场的投资比例与稳定性。在现有基础上,鼓励大型国有保险公司增加对A股(包括权益类基金)的投资规模与实际比例。同时,对国有保险公司的经营绩效实行三年以上的长周期考核机制,其中,净资产收益率的当年度考核权重被限制在不超过30%,而三年到五年的周期指标权重则不低于60%。此外,正积极推动第二批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的落地,并计划在未来逐步扩大参与机构的范围与资金规模。

对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方案提出优化其投资管理机制。一方面,稳步提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在股票类资产上的投资比例;另一方面,推动有条件地区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委托投资规模。同时,明确了五年以上和三年以上长周期业绩考核机制,以支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充分发挥其专业投资优势。

方案还着重于提高企(职)业年金基金的市场化投资运作水平。将加快出台企(职)业年金基金三年以上长周期业绩考核的指导意见,并逐步扩大企业年金的覆盖范围。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探索放开企业年金个人投资选择,并鼓励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进行差异化投资。

在公募基金方面,方案强调提高权益类基金的规模和占比。通过强化分类监管评价约束,优化产品注册机制,引导并督促公募基金管理人稳步提高权益类基金的规模和占比。同时,树立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建立基金管理人、基金经理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机制,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此外,还将推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规则的落地,并依法拓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类型和投资策略。

最后,方案提出优化资本市场投资生态。鼓励上市公司加大股份回购力度,并落实一年多次的分红政策。同时,推动上市公司在股份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的运用上加大力度。允许公募基金、商业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职)业年金基金以及银行理财等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的定增。在参与新股申购、上市公司定增以及举牌认定标准方面,给予银行理财、保险资管与公募基金同等的政策待遇。此外,还将进一步扩大证券基金保险公司的互换便利操作规模。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