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布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AI导读:
中国证监会发布《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规范交易行为,确保市场秩序与公平性。规定明确了程序化交易定义、报告管理、系统接入管理、主机托管和席位管理、交易监测与风险管理等内容。
中国网财经1月22日讯 上周末,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旨在深入贯彻《期货和衍生品法》及《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全面加强对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的监管力度,规范交易行为,确保期货交易秩序与市场公平性。
《管理规定》全文共计7章37条,紧密围绕强化监管、防控风险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目标,对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据行业资深人士分析,近年来,随着市场环境的快速变化与技术的飞速进步,期货市场的复杂性显著提升,与现货市场及其他金融市场的关联性也日益增强,新挑战与新问题层出不穷。在此背景下,加强对期货交易行为的规范监管,出台《管理规定》显得尤为迫切且必要。
在总则章节,《管理规定》清晰界定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相关定义、基本原则、职责分工以及信息共享与监测监控等关键内容。其中,明确指出程序化交易是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下达交易指令在期货交易所进行的期货交易行为,而高频交易则具备短时间内高频报单、撤单等特征,具体标准由期货交易所细化制定。这一明确的定义与分类,为后续监管提供了坚实的依据,显著提升了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在报告管理方面,《管理规定》详细规定了各方责任、报告路径及核查要求。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制定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的必备条款,期货公司需与客户签订协议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程序化交易者需真实、准确、完整地报告账户基本信息、交易及软件信息等,高频交易者还需提供更为详尽的信息。这一举措将极大提升程序化交易信息的透明度,便于监管部门及时掌握交易动态,有效防范潜在风险。
在系统接入管理上,《管理规定》要求期货公司将系统外部接入管理纳入合规风控体系,建立健全全流程管理机制。程序化交易者和期货公司使用的技术系统及交易信息系统需具备相应功能,并通过测试保存记录。同时,明确禁止期货公司将交易信息系统的管理权限开放给客户等行为。这些规定有助于确保交易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有效避免因系统接入问题引发的风险与违规行为。
在主机托管和席位管理方面,《管理规定》要求期货交易所建立相关制度,遵循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资源分配和管理。期货公司需合理使用主机交易托管资源,对异常情况客户停止提供服务,并公平分配交易席位。这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减少因席位和托管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引发的市场乱象。
交易监测与风险管理是《管理规定》的核心内容之一。从事程序化交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及期货公司均需建立并执行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人员职责。期货交易所将对程序化交易实施实时监测监控,重点关注异常交易行为,并加强对高频交易的监管力度,可建立报撤单收费、交易限额等制度,并对高频交易手续费实施差异化管理。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也将对程序化交易进行监测监控。这一系列措施将有效防范和化解程序化交易可能带来的风险,特别是对高频交易的重点监管,有助于遏制过度投机和市场操纵行为,维护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在监督管理方面,《管理规定》要求期货交易所依法建立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对违规行为,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将采取自律管理措施,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进行行政监管及处罚。同时,明确了对失职失责行为的追责问责机制。这些严格的监督管理和处罚措施将大大提高违规成本,对程序化交易参与者形成有力约束,促使其自觉遵守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规定》还在附则中对做市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及沪深交易所ETF期权等特殊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中国证监会表示,诚挚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对《管理规定》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履行相关程序后正式发布实施。这一举措充分展现了监管部门对市场参与者意见的尊重与重视,也为进一步完善规定奠定了广泛的民意基础。未来,随着《管理规定》的正式落地实施,期货市场的程序化交易将迎来更加规范、有序、公平的市场环境,为期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中国网财经将持续关注这一动态。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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