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规定》即将施行
AI导读: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旨在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于近日签署国务院令,正式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2025年2月15日起全面施行。
《规定》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服务行为,以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推动资本市场向着更加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规定》共计19条,涵盖了多个方面的内容,以全面保障资本市场的规范化运作。
首先,《规定》明确了中介机构的执业规范,要求中介机构必须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基本原则。中介机构不得配合公司实施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其次,《规定》对中介机构的收费原则进行了明确,要求中介机构应遵循市场化原则,根据工作量、所需资源投入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其中,证券公司保荐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收费条件,而律师事务所则应根据国务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收费。
此外,《规定》还详细列出了监管措施,要求证券监督管理、财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实施严格监管。必要时,相关部门可以采取联合现场检查等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将依法采取警告、罚款、暂停从事相关业务等行政处罚;对于违反规定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将依法采取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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