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自2025年2月15日起施行。该规定旨在强化中介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职责,筑牢资本市场的制度根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了国务院令,正式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于2025年2月15日起全面施行。这一举措受到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与积极评价,他们普遍认为,《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中介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角色,为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规定》全文共19条,明确适用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的相关活动。这些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必须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基本原则,并配备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人员,同时建立有效的利益冲突审查等风险控制制度。中介机构被严格禁止配合公司实施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其制作、出具的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司法部、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的负责人指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已明确提出要规范市场秩序,培育独立、客观、公正、规范的中介机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核心要素,直接关系到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中介机构在公司上市和融资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看门人”角色。此次《规定》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收费等相关行为的监管,防止中介机构与发行人形成不当利益捆绑,从而有效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此表示,《规定》针对中介机构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压实了中介机构作为“看门人”的责任。通过国务院令的形式发布,实现了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有助于推动中介机构的规范治理,增强中介机构的公信力,进而实现资本市场的长治久安。《规定》还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分类施策、精准聚焦问题,直击中介机构业务的短板。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同样认为,《规定》对于规范中介机构在公司IPO过程中的服务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从源头上把关,打击欺诈发行行为,《规定》明确了中介机构应履行的义务和收费标准,并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有效防止了中介机构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发生,充分发挥了中介机构在推动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在收费方面,《规定》明确指出,中介机构应遵循市场化原则,根据工作量、所需资源投入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对于证券公司从事保荐和承销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以及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都提出了具体的收费要求,并严格禁止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收费条件。

此外,《规定》还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为条件,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这一规定旨在防止地方政府通过奖励手段干预市场,引发恶性竞争,扭曲政绩观,以及诱导中介机构追求短期利益,偏离“看门人”的角色定位。

在推进《规定》的贯彻实施方面,证监会、财政部、司法部等部门将加强信息沟通与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加强监管。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宣传指导、严格落实《规定》、加大对相关业务收费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以及加强沟通合作等。

刘俊海教授也强调,接下来应重点关注《规定》的落实情况。除了监管部门外,包括中国证券业协会等行业协会也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一步细化相关执业准则,加强行业自律监管,消除行业潜规则,共同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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