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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旨在强化中介机构的独立性,防止不当利益捆绑,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新华财经北京1月15日电 15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信证券对此表示,《规定》的出台明确了中介机构在执业和收费方面的基本准则,旨在强化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并推动其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角色,有效防止中介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不当利益捆绑。此举对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规定》的核心内容在于规范证券行业的执业及收费行为,明确禁止性条款,并完善了相关处罚制度。这不仅有助于遏制证券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还能促使证券公司回归专业服务的本质,提升独立性和专业性,为证券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具体而言,《规定》要求中介机构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等原则,禁止变相提高收费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确保证券公司的独立性不受影响。同时,《规定》允许证券公司按照工作进度分阶段收取费用,保障其在股票发行前各阶段的工作能得到合理回报,从而激发证券公司的积极性和专业性。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中介机构应根据工作量、所需资源投入等因素合理定价,以规范行业秩序,遏制不正当竞争。这将促使证券公司在既定收费框架内深挖服务价值,强化专业创新和服务品质的比拼,进而提升整个证券行业的专业服务水平。

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规定》的出台意味着责任担当的加强。证监会、财政部、司法部三部门将依法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加强监管,并采取联合现场检查等措施,确保监管合力。同时,《规定》明确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并将其纳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以加大处罚力度。

在增强证券公司独立性的同时,《规定》还明确了证券公司与发行人之间的服务及收费关系,避免保荐业务收费与股票上市结果直接挂钩,从而确保证券公司能够独立把关,以专业性为资本市场及投资者“看门”,支持真正的优质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加快一流投行建设步伐。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规定》的出台有利于从根本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一方面,《规定》禁止地方政府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为条件给予发行人或中介机构奖励,避免中介机构为获取上市奖励而丧失独立性,盲目助推股票发行上市。另一方面,《规定》要求审计业务、保荐业务收费不得与股票发行上市结果直接挂钩,承销业务不得按照发行规模递增收费比例,以降低追求高发行价、高发行市盈率、资金超募的动机,引导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适时融资、适度融资。

中信证券作为国内证券行业的佼佼者,在认真学习及严格遵守《规定》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责任。公司将在项目准入、内部制度建设、强化专业能力及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做出更多努力,以专业、合规的服务建立长期持久的客户关系,为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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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