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务院发布《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旨在加强监管,提升中介机构独立性,遏制不正当竞争,推动投行发挥看门人作用,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中金公司表示将积极响应,完善机制、文化与能力建设,发挥引领作用。

新华财经北京1月15日电 15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简称《规定》),该规定明确了中介机构在执业和收费方面的基本准则,旨在通过加强监管,进一步提升中介机构的独立性。中金公司对此评论称,《规定》的出台是新“国九条”政策实施的关键一步,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在整顿市场秩序、构建良性生态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对于整个证券行业而言,该规定有助于遏制不正当竞争,推动行业稳健前行,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于投资银行来说,它强调了“看门人”角色的重要性,促使投行强化责任担当,加速一流投行建设进程;而对于整个市场,这则规定将从根本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为资本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规定》直击IPO中介服务乱象,力促公平竞争

投资银行作为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的桥梁,其优化配置社会资源的功能至关重要。投行凭借专业的价值发现和尽职调查能力,发掘并验证优质企业,搭建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桥梁和信用桥梁,扮演着资本市场“看门人”的关键角色。然而,过去一些中介机构在为企业提供公开发行股票服务时,存在低价竞争、收取上市奖励费等不规范行为,严重阻碍了证券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本次《规定》直击IPO中介服务中的乱象,明确了中介机构执业和收费的基本准则,对违规入股、获取上市奖励费等不正当利益行为实施严格禁止,并加大监管力度,清晰界定中介机构、发行人等主体的禁止性规定和惩戒措施,有效遏制了不正当竞争,为构建健康的行业竞争生态提供了有力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规定》对投行业务保荐费用与承销费用进行了明确区分,但并未改变投行现行的“保荐+承销”收费模式,而是聚焦于收费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旨在避免不当行为。因此,预计该规定不会对投行当前规范化的业务操作和收费模式产生不利影响。

《规定》助力投行履行“看门人”职责,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规定》明确要求保荐业务收费与上市结果“脱钩”,严禁获取上市奖励费等不正当利益行为,这不仅增强了投行的独立性,规范了服务行为,还压实了“看门人”的职责,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具体而言,一是引导投行正确处理功能性与盈利性的关系,将功能性置于首位;二是推动市场化收费行为更加透明、规范,防止投行因自身利益损害执业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避免结果导向下的趋利性执业行为;三是在《规定》提出的“分阶段收取服务费用”模式下,投行保荐业务各环节的权责利更加匹配,促使投行在尽职调查环节投入更多资源。总体而言,《规定》有助于投行更加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中金公司:完善机制、文化与能力建设,发挥引领作用

中金公司表示,培育独立、客观、公正、规范的中介机构是发现和培育优质上市公司、防范欺诈发行的重要基石。《规定》对于进一步规范IPO中介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中金公司承诺,将积极完善机制、文化与能力建设,发挥头部机构的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一流投行建设,为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一是不断完善与《规定》相适应的投行业务管理机制体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明确和完善公司投行业务收费标准与方式,确保服务过程规范化;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强化投行业务流程管控,严格落实收费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二是深化合规风控文化,严把上市入口关。坚持“风控第一、合规先行”的原则,塑造重视风控合规的公司文化和核心价值观,让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审慎执业成为公司员工的执业准则。

三是全面提升专业能力,为资本市场注入高质量活力。通过不断提升价值发现和价值判断能力,强化执业质量,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发掘更多优质企业,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图片链接及内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