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规定》将施行
AI导读: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旨在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深圳商报讯】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强正式签署国务院令,对外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于2025年2月15日正式生效实施。
该《规定》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在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行为,以期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推动资本市场朝着更加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规定》全文共计19条,涵盖了多个关键方面。
首先,《规定》明确了中介机构的执业规范,要求中介机构必须坚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基本原则,严禁配合公司实施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中介机构制作、出具的文件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次,《规定》对中介机构的收费原则进行了明确。中介机构应遵循市场化原则,根据工作量、所需资源投入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特别指出,证券公司保荐业务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收费条件,而律师事务所则需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进行收费。
此外,《规定》还详细阐述了监管措施。证券监督管理、财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将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实施严格监管。在必要时,相关部门可以采取联合现场检查等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暂停从事相关业务等行政处罚;对于违反规定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新华)(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