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推动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构建
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旨在构建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数据合规高效流通机制,繁荣数据市场,释放数据价值。同时强调防范数据滥用风险,鼓励设立首席数据官,创新数据安全服务业态。
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构建一个规则明晰、产业繁荣、多方协同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预计到2027年底,数据合规高效流通机制将更加完善,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为繁荣数据市场、释放数据价值提供坚实保障。
赛智产业研究院院长赵刚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书面采访时表示,为推动数据安全产业发展,一方面需要创新数据安全产品和服务,将数据安全产业作为重点业态进行培育,尽管其规模尚小,但竞争力和利润潜力巨大。另一方面,要加强动态安全保障,确保数据在流动中的安全,这是数据安全基础设施的重要技术要求。随着数据要素市场化的发展,数据安全企业将迎来更多发展机遇。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还强调了防范数据滥用风险的重要性,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数据的黑灰产业,加强敏感个人信息保护,限制超出授权范围使用个人信息。同时,依法依规惩处利用数据开展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以维护各方主体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实施方案》针对企业数据流通安全、公共数据流通安全、个人数据流通安全等方面提出了多项任务要求。例如,在明晰企业数据流通安全规则方面,提出支持企业通过编制数据资源目录、分析流通过程安全风险、制定分类分级保护措施等方式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首席数据官,以加强数据治理和数据开发利用。
对于重要数据的处理,方案要求数据处理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识别、申报,并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对外提供重要数据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稳定、公共健康和安全不受损害。此外,鼓励开展数据脱敏等研究,对于经脱敏等技术处理后重新识别为一般数据的,可按照一般数据进行流通交易。
赵刚指出,数据蕴含丰富信息,能够引领技术流、人才流、物资流等融通,实现生产要素的创新性配置,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的高效协同,从而突破生产要素限制,提升全要素生产效率。他举例说,在企业从销售订单到生产、成品入库再到送达客户的全过程中,由于信息的透明掌握,效率得到显著提升。此过程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和协同优化问题,充分展现了数据要素的重要价值。
此外,《实施方案》还强调要丰富数据流通安全服务供给,繁荣数据安全服务市场,壮大数据安全治理服务规模,创新数据安全服务业态。支持数据安全服务机构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核心技术攻关和产品创新应用,向规模化、专业化、一体化方向发展,以提升安全服务效能并降低应用成本。
赵刚进一步分析,当前我国数据产业主要聚焦在数据应用类(占比约25%)、数据基础设施类(占比约23%)、数据技术类(约18%)以及数据资源类(占比约17%)。而数据安全和数据服务类分别占比10%和7%。他强调,数据基础设施是高效安全可信的数据流通保障,它通过优化数据传输、存储和处理流程来提升数据处理速度,同时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措施确保数据安全无虞,为数据的价值最大化提供坚实保障,推动数据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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