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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旨在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新规,强化中介机构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中的服务规范

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国务院总理李强于近期签署国务院令,正式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2025年2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规定》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服务行为,从而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规定》内容全面,共计19条,涵盖了多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首先,《规定》明确了中介机构的执业规范,强调中介机构应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严禁配合公司实施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制作、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次,《规定》对中介机构的收费原则进行了详细阐述,要求中介机构应遵循市场化原则,根据工作量、所需资源投入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明确禁止证券公司保荐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收费条件,同时规范了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监管措施,强调证券监督管理、财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依法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加强监管,必要时可采取联合现场检查等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还提出将中介机构遵守本规定的情况纳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以此强化中介机构的自律意识,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次《规定》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将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图片链接及相关信息已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