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机构严厉打击“老鼠仓”案件
AI导读:
近期,监管机构严厉打击了两起“老鼠仓”案件,涉案人员包括华泰资产管理的前投资经理及湘财证券前任总裁。业内人士指出,若要有效遏制“老鼠仓”现象,需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携手并进,共同发力。文章还介绍了“老鼠仓”的定义及其对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的损害。
【深圳商报讯】(记者詹钰叶)近期,监管机构严厉打击了两起“老鼠仓”案件,涉案人员包括华泰资产管理的前投资经理刘建义及湘财证券前任总裁孙永祥,这两起案件引发了业内广泛关注。业内人士指出,若要有效遏制“老鼠仓”现象,需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携手并进,共同发力。
据辽宁证监局官网公布的处罚决定,刘建义在华泰资产管理任职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获取了所管理产品的股票投资交易未公开信息,并在2021年2月至2023年8月间,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趋同交易,其本人及明示他人参与的趋同交易违法所得分别高达2077.32万元和395.36万元,趋同成交金额亦分别超过20亿元和13亿元。辽宁证监局在听证会后,决定对刘建义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4354.64万元的罚款,同时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禁止其在禁入期间从事任何证券业务或担任相关职务。
另一案件则涉及湘财证券前总裁孙永祥。重庆证监局通报显示,孙永祥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借用他人账户进行交易,并明示、暗示他人利用相关信息进行交易。孙永祥因此被责令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721.29万元,并处以1121万元罚款,合计罚没金额达1842.29万元。同时,监管部门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业内人士强调,“老鼠仓”行为因其隐蔽性和复杂性,对证券市场秩序构成严重威胁。为有效遏制这一现象,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果。同时,金融机构也应加强内部控制,实时监控异常大额建仓行为,及时摸排并上报可疑情况,从制度层面降低“老鼠仓”风险。此外,金融机构还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老鼠仓”风险防范培训,提升职业道德水平,特别是针对“高危”岗位和“低意识”人群。
名词解释:
老鼠仓:股市中的“老鼠仓”是指证券交易人员、上市公司高管等内部人员,在掌握公司即将公布的重大消息后,利用内部信息优势,在未公开消息的情况下,提前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交易的公平和诚信原则,损害了普通投资者的利益。为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各国监管机构均采取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和打击行动。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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