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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所发布新规,加强高频交易监管,包括降低高频交易认定标准、提高手续费、严禁融券业务及设定暂停高频交易情形,以维护股市稳定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皮海洲 | 立方大家谈专栏作者谈中金所对高频交易的新规

1月7日,中金所针对高频交易采取了新措施,这一行动迅速吸引了市场的广泛关注。根据中金所发布的官方消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修订版)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修订版)已正式上报中国证监会,并于1月7日起生效实施。

此次修订的《结算细则》之所以备受瞩目,关键在于其涉及高频交易的结算规定。高频交易作为近期市场敏感话题,其相关政策的调整自然引起了各方关注。新修订的《结算细则》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不得对交易所认定的高频交易者进行手续费减收。这一新增内容体现了中金所对高频交易的最新立场,即在手续费问题上,中金所将不再给予高频交易者优惠。

高频交易作为A股市场的重要焦点,一直饱受争议,甚至遭到不少投资者的批评。因此,重新审视高频交易的相关规则,并对其进行进一步规范显得尤为必要。高频交易主要是机构投资者的游戏,中小投资者往往被排除在外,这对中小投资者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对高频交易进行严格的监管和规范至关重要。而这种规范与监管不仅限于手续费不减收,还应涵盖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应进一步降低高频交易的认定标准,将更多程序化频繁交易纳入监管范畴。目前,高频交易的认定标准是单个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300笔以上或单日最高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20000笔以上。这一标准可以进一步降低,例如将每秒最高300笔降低到100笔以上,将每日20000笔降低到10000笔甚至5000笔,以扩大监管范围。

其次,应提高高频交易的手续费用。目前,高频交易的手续费标准为每笔1元,每笔撤单费为5元。尽管这一标准较之前的每笔0.1元已有大幅提升,但仍偏低,对抑制高频交易的作用有限。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提高收费标准,例如将申报与撤单的标准分别调整为每笔10元、20元,通过提高交易成本来减少高频交易次数。

此外,应严禁高频交易者开展融券业务,以避免他们通过融券方式做空股市,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动摇投资者对中国股市的信心。高频交易者要做空股市,必须先做多股市,从市场上买入股票筹码,而非通过融券借用他人股票筹码来做空。

最后,应设定暂停高频交易的情形,以维护中国股市的稳定发展。高频交易作为一种交易方式,本身是中性的,但在现实中往往起到抑制股价上涨甚至打压股价的作用,影响股市稳定。因此,在涉及股市稳定大局时,有必要暂停高频交易。例如,对于“破发”、“破净”、“破面值”的“三破”股票,应禁止进行高频交易;当沪指跌破3000点时,应暂停市场上的高频交易;在管理层明确救市期间,也应暂停高频交易,避免其成为救市的障碍。

综上所述,中金所对高频交易的新规体现了对高频交易问题的重视和监管的加强。通过进一步降低高频交易的认定标准、提高手续费用、严禁融券业务以及设定暂停高频交易情形等措施,有助于维护股市的稳定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