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允许境外投资者使用中央政府债券作为衍生品交易抵押品
AI导读:
香港证监会宣布,从即日起,境外投资者可使用中央政府债券作为北向互换通交易的履约抵押品,并同意其作为场外结算公司所有其他合格衍生品交易的履约抵押品,此举将有助于加强香港作为全球领先的离岸人民币中心的地位。
证券时报网讯,香港证监会近日宣布,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场外结算公司)正式开启接受境外投资者以北向债券通下持有的国家财政部及内地政策性银行的在岸债券(中央政府债券)作为北向互换通交易的履约抵押品的新举措。这一变革标志着境外投资者在利用中央政府债券作为抵押品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在此基础上,香港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三方达成共识,同意境外投资者可以使用中央政府债券作为场外结算公司所有其他合格衍生品交易的履约抵押品。这一共识将极大地拓宽境外投资者在衍生品交易中的抵押品选择范围。
香港证监会市场监察部执行董事梁仲贤先生对此表示热烈欢迎:“我们非常赞赏人民银行对扩大在岸债券在离岸市场作为抵押品的支持。这一举措将使全球机构投资者能够更有效地利用其在岸人民币债券作为非现金抵押品,在与场外结算公司进行清算时,进一步降低流动性成本。我们坚信,这项新措施将有力推动香港作为全球领先的离岸人民币中心的地位,同时也将促进其固定收益市场的发展。”
目前,新安排的相关细节正在由监管机构进行审核,并将在适当时机进一步公布。这一变革无疑将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多便利,同时也将推动香港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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