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防诈骗风险提示,提醒金融消费者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防范不法分子以金融监管名义实施诈骗,保护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1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防范冒用金融监管名义实施诈骗的风险提示。近期,不法分子频繁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或工作人员,以“P2P清退回款”“消除不良征信”“受理投诉”等名义进行诈骗活动。对此,金融监管总局紧急提醒金融消费者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确保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据提示,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法主要包括三种:一是伪造金融监管部门文件,通过多渠道发布虚假信息,引诱投资人通过所谓的“官方回款渠道”进行清退登记,并以此为借口骗取保证金等费用;二是假冒金融监管部门受理投诉,利用非法获取的消费者信息,诱导其点击虚假链接或共享屏幕,从而盗取资金;三是冒充金融监管人员,谎称消费者存在征信不良记录,要求向指定账户转入资金进行“信用佐证”,实则诈骗钱财。

这些诈骗手法均利用了金融消费者急于解困、挽回损失的心理特点。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监管总局建议消费者提高警惕,选择正规机构的合法金融服务,切勿盲目相信非正规途径推销的金融产品。同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避免信息泄露,对于不明来源的信息要仔细辨识,不点击不明链接或下载不明APP。

如遇到金融纠纷,消费者应通过官方渠道合法合理维权,切勿随意点击陌生人发送的投诉链接。一旦遭遇诈骗或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侦查工作,尽力挽回损失。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