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投资者诉徐翔、文峰股份前董事长徐长江等操纵证券市场纠纷案二审判决投资者胜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判处被告赔偿投资者损失。

投资者诉前私募大佬徐翔、文峰股份前董事长徐长江等人操纵证券市场纠纷案有了最新进展。记者获悉,原审原告刘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已接到该案二审判决书。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6日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判决书中指出,徐翔、徐长江、文峰股份共同操纵证券市场交易,应对投资者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判处赔偿110.26万元。

在二审过程中,徐长江和文峰股份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江苏省高院认为其上诉请求均不能成立,一审判决基本事实清楚,仅对文峰股份实际承担赔偿责任后的追偿权进行了纠正。文峰股份虽辩称其信息发布行为真实有效,但法院认定其客观上为徐翔、徐长江操纵证券交易市场提供了帮助。

江苏省高院强调,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的核心基石,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对于规范市场行为至关重要。上市公司应当对其不当披露行为承担后果,对于由此造成的投资者损失,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此外,法院还认定徐长江、文峰股份主张的因果关系不成立,投资者损失与操纵行为存在直接关联。

本案揭示了资本市场中操纵证券市场的严重性和对投资者权益的侵害,也再次强调了信息披露在资本市场中的重要性。投资者应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作者:窦世平 李雁争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