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对杨立国等20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杨立国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案件时间跨度长达26年,涉案资产超过10亿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对备受瞩目的杨立国等20人涉黑案做出了一审判决。杨立国,这位曾连续当选多届迁安市人大代表的企业家,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及非法拘禁罪等多项罪名,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9名被告人也分别获刑。

该案自2024年8月16日起,经过四次庭前会议和长达40天的一审审理,终于尘埃落定。案件时间跨度长达26年,涉案资产超过10亿元,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杨立国及其犯罪组织通过掠夺铁矿经营权、经营酒店和房地产等手段,积累了巨额财富,并借助组织力量打压竞争对手,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杨立国等人涉黑案不仅时间跨度长,而且犯罪手段恶劣,共实施了12起犯罪活动和4起违法活动,涉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罪名。在案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包括银行资产约人民币10.9亿元,房产104套、车辆8台等。

然而,在庭审中,杨立国等多名被告人对相关指控予以否认,并反复提及管辖权问题及审讯程序的合法性问题。杨立国辩称,公诉机关指控的部分事实不符,部分事实是夸大其词,其承认有违法犯罪行为,但认为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犯罪。辩护人也就此提出了多项辩护意见,认为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在资产方面,辩护人认为应区分杨立国财产中的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不得牵连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但法院最终采纳了公诉机关对涉案财产的处置意见,认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不能证明财产合法来源,依法应予以追缴。

此外,该案的审讯程序也是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辩护人指出,公安机关及公诉机关不具有管辖权,侦查行为违法,且存在非法取证、刑讯逼供、编造笔录等行为。但法院经审查认为,侦查机关取证合法,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所提的异议不予采纳。

此次一审判决的出炉,标志着这起备受关注的涉黑案终于有了初步结果。然而,随着杨立国当庭表示将提出上诉,该案的未来走向仍然充满变数。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