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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新修订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加强全链条监管,旨在提升行业质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1月10日,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审计备案办法》),并公开征求各界意见。该办法着重从入口端、持续监管及出口端进行全面升级,包括增设首次备案现场核验、强化持续备案标准以及建立整改公告机制等,旨在构建一套动态有序的会计师事务所备案管理体系。

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王鹏程指出,修订后的《审计备案办法》旨在提升行业质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高质量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竞争力。通过构建更为全面有效的监管框架,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确保投资者获取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从而做出理性投资决策,推动资本市场稳健前行。

自2020年7月实施备案制以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从40家激增至113家,增长率高达183%,显著增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活力并促进了公平竞争。然而,这一变化也引发了部分内部管理不善、执业能力不足的会计师事务所迅速涌入市场,导致价格战和质量下滑等恶性竞争现象。

为应对这些问题,财政部与证监会修订了《审计备案办法》,遵循问题导向、完善管理要求及注重协调贯通三大原则,旨在通过加强备案管理、规范行业秩序,促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发挥执业监督作用。修订后的办法或将加剧行业洗牌,规模大、管理规范、专业能力强的会计师事务所将更易适应新规定,而规模较小、管理松散的事务所则可能面临严峻挑战,甚至被市场淘汰。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执行总裁何源泉表示,修订后的《审计备案办法》进一步彰显了严监管的决心,明确了监管思路,加强入口管理和持续监管将成为新常态。高质量的上市公司审计信息将为市场提供透明真实的财务信息,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强化审计质量、提高专业能力、加强一体化管理与信息化建设,将成为未来执业的重点方向。

修订后的《审计备案办法》共5章22条,从入口端、持续监管和出口端均作出重点安排,加强全链条监管,提高行业整体质量。在入口端,提高备案要求,并增加首次备案现场核验安排,以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内部管理和质量管理等基本要求。在持续监管端,增强持续备案要求,明确退出情形,完善“有进有出”机制。在出口端,建立整改公告机制,对未能满足备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向社会公告并实施重点监管。

王鹏程认为,《审计备案办法》强调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了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将进一步推动市场化筛选进程,使具备较高执业水平和良好信誉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更好地服务于证券市场。同时,他也强调了会计师事务所应顺应时代趋势,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审计质量,并拓展国际视野和服务领域。

此外,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国常会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草案)》,强调发挥好中介机构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王鹏程表示,严监严管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并提升资本市场的公信力。2024年以来,监管部门已对近40家会计师事务所及执业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包括4家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或经营业务6个月。

何源泉指出,资本市场审计监管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坚决把防风险强监管进行到底。随着修订后的《审计备案办法》发布,已取得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应主动对标对表,强化服务资本市场的能力。对于不具备专业胜任水平与风险承担能力的部分中小型事务所,应找准定位、主动退出。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