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运营商擅自开通增值服务引争议,律师称用户可要求退一赔三
AI导读:
深圳韩先生反映手机运营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其和父母开通多项增值服务,费用合计上百元。经沟通后运营商同意退费。多位网友也有类似经历。律师表示,用户有权要求退一赔三。
近日,深圳韩先生向南都湾财社记者反映,自2024年六七月份起,他和父母的手机套餐中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通了“爱豆来电优享组合包”等多项增值服务,费用合计上百元。经过沟通,运营商已同意退费。
韩先生透露,他不仅自己遭遇此情况,周围不少亲戚朋友也有类似经历。南都湾财社记者调查后发现,三大运营商都曾因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增值服务而被投诉。
据韩先生介绍,他的手机号使用的是每月只需18元的基本套餐,因此对扣费情况不太关注。直到2024年12月收到欠费提示,才发现话费消耗异常。查询后发现,自2024年7月起,每月增加了10元的“作业100”增值业务费。同时,父母手机的话费扣费明细中也出现了多项未告知的增值服务,包括“游戏娱乐权益包”、“移动小福券月包”、“超清视觉体育精选包”等,合计收取了数百元费用。
韩先生曾收到一条成功注册和教育账号的短信,但当时并未意识到这将产生费用。(受访者供图)
韩先生认为,运营商在开通这些服务时并未进行明确的告知,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过投诉,运营商已同意退还多收取的全部增值服务费用。
南都湾财社记者就此事向涉事手机运营商发去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应。同时,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发现,多位网友也曾遭遇类似情况。
多位网友表示曾遭遇运营商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开通增值服务。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海源表示,手机电信运营商在为用户提供消费增值服务前,有义务清晰、明确告知用户具体的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和扣费提示等。若运营商违反这一规定,将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并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若运营商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黎永绿认为,“退一赔三”的法律适用不仅满足了用户的合法诉求,还能促进经营者诚信经营,减少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有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良性发展。
采写:南都·湾财社见习记者赵元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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