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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在101个市(市辖区)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覆盖医院、学校等多类项目,旨在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国办发〔2024〕33号)中关于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部署,财政部等三部门决定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的实施范围。该政策旨在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自2025年1月1日起,包括北京市朝阳区在内的全国101个市(市辖区)将实施该政策。政策覆盖的项目类型广泛,包括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以及旧城改造项目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并鼓励各政策实施城市将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也纳入实施范围。

各政策实施城市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形成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长效机制,引领建材和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各城市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加强绿色建材采购管理,优先开展工程价款结算。

政策实施城市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需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财政部门要组织采购人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指导集中采购机构开展绿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购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工程项目的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结合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建材产业。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及时转发通知至相关城市,并切实加强工作指导。政策实施城市需根据政策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完善组织协调机制,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附: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城市名单(部分)

北京市:朝阳区、通州区、昌平区、怀柔区;天津市:滨海新区、静海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唐山市、保定市、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吉林省:长春市、延边州;黑龙江省:大庆市;上海市:普陀区、宝山区;江苏省:南京市、常州市、淮安市、盐城市、泰州市、宿迁市等。(完整名单见原文)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