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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在101个市(市辖区)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涵盖医院、学校等项目,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财联社1月10日讯,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该政策将在全国101个市(市辖区)正式实施,其中包括北京市朝阳区、上海市普陀区等地。

此次政策实施范围的项目涵盖了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以及旧城改造项目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并鼓励各政策实施城市将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实施范围。此举旨在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通知强调,各政策实施城市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形成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长效机制。同时,要求各政策实施城市在纳入政策实施范围项目的可研编制、设计与审查、政府采购、施工、检测、验收、第三方机构(预)评价全流程的相关活动中,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

此外,政策还明确规定了绿色建材的采购管理要求,对于《需求标准》明确为“必选类”的建材,应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绿色建材;对于“可选类”建材,政策实施城市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性价比高的绿色建材产品。并要求各政策实施城市探索实施对通用类绿色建材的批量集中采购,提高绿色建材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通知还指出,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工程项目要提高工程价款结算比例,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工程价款的80%,并推行施工过程结算,以减轻企业负担。

此次政策的实施,将有力推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引领建材和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宜居、绿色、低碳城市贡献力量。(文章来源:财联社)

附件1:

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城市名单:

一、北京市:朝阳区、通州区、昌平区、怀柔区;二、天津市:滨海新区、静海区;三、河北省:石家庄市、唐山市、保定市、雄安新区;四、山西省:太原市;五、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六、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七、吉林省:长春市、延边州;八、黑龙江省:大庆市;九、上海市:普陀区、宝山区;十、江苏省:南京市、常州市、淮安市、盐城市、泰州市、宿迁市;十一、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绍兴市、台州市;十二、安徽省:合肥市、蚌埠市、淮南市、滁州市、芜湖市、铜陵市;十三、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三明市、龙岩市;十四、江西省:吉安市;十五、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十六、河南省:开封市、洛阳市、安阳市、漯河市、三门峡市、信阳市、济源示范区;十七、湖北省: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黄石市、十堰市、黄冈市、随州市;十八、湖南省:衡阳市、株洲市;十九、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梅州市、惠州市、东莞市;二十、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贺州市;二十一、海南省: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二十二、重庆市:荣昌区;二十三、四川省:成都市、泸州市、德阳市;二十四、云南省:玉溪市;二十五、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林芝市;二十六、陕西省:西安市;二十七、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二十八、青海省:西宁市;二十九、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三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三十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