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发布
AI导读: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发布,提出框架性指导和阶段性要求,促进商品要素资源流通,释放市场潜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包括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励做的三个维度,并强调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新华财经北京1月10日电(分析师郭桢)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多部门发布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简称《指引》),为各地区、各部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框架性指导和阶段性要求。此举旨在促进商品要素资源更广泛流通,释放市场潜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指引》从“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励做的”三个维度出发,明确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方向。它致力于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鼓励经营主体扩大投资、开拓市场,同时为消费者营造便利、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潜能。
为落实《指引》,我国正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如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混乱、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等。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已开通问题线索征集端口,以便及时反映和处理相关问题。
具体而言,《指引》要求各地统一交通设施标准,消除区域间交通瓶颈;统一不同监管部门的数据采集标准,以确保监管的一致性。同时,明确禁止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妨碍经营主体平等准入和退出,以及影响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行为。
此外,《指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进一步畅通异地、异店退换货通道等。在市场准入制度方面,《指引》强调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并加强信用制度建设,统一制定兼容各领域的信用修复规则。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还指出,各地区不得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也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同时,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新业态的不断涌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指引》将根据执行落实情况动态调整。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促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为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营造有利环境。同时,也有利于以高质量供给引领需求,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这一举措将为集聚资源、激励创新、升级产业、推动增长提供坚实依托,为应对变局、开拓新局增强底气。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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