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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宏观经济论坛上,专家指出地方政府在“内卷式”竞争中扮演关键角色,提出应从制度建设、税收等角度改变政府行为,建立“有为政府”的合理边界,推动科技创新以破解内卷现象。

破解“内卷式竞争”已成为当前热议话题。1月8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举办的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聚焦此议题,专家指出,地方政府在推动“内卷式”竞争中扮演了核心角色,需从制度建设、税收等层面转变政府行为,明确“有为政府”的合理界限。

“内卷”这一社会热词,在产业领域表现为低价竞争、同质化严重、利润微薄、模仿抄袭、产能过剩等问题,甚至逐步演变为“囚徒困境”式的“竞次竞争”。近年来,我国各行业“内卷”现象频发,部分“内卷式”竞争已对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及新质生产力发展构成威胁。因此,中央政治局会议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相继强调,需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与企业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张杰在CMF论坛上指出,地方政府竞相实施的财政补贴为主的招商引资政策和产业扶持政策,是导致多数行业“内卷式”竞争的核心原因。以新能源汽车为例,多数省份和地区在制定“十四五”规划时,均将新能源汽车列为重点扶持产业,地方政府因此需采取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培育本地产业。部分经济落后、缺乏产业基础的地区亦如此,忽视当地产业条件。

张杰表示,地方政府巨额财政补贴降低了企业进入门槛,导致国有资本、民营资本、金融资本快速涌入新兴产业领域,使得长期经营不善或亏损的企业得以存活,进而干预和扭曲市场竞争机制,阻碍企业正常破产退出。

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常务院长刘志彪指出,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方政府间的恶性竞争。部分地方在招商引资中竞相提供优惠政策,不仅牺牲国家利益,且使地方政府背负沉重负担。部分县市开发区负债占全市或全县负债三分之一甚至一半以上,实际项目投入的边际收益常为负或等于零。

刘志彪强调,自由裁量权过大的招商引资行为不仅使利益过多流向资本所有者,还滋生了各种获取项目利益的群体,导致产能过剩。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从财税角度分析了地方政府竞争的背后动因。他指出,我国税收原则为生产地税收原则,导致地方政府重视供给和生产,忽视需求,造成供需失衡。此外,这背后也存在政绩考核与政绩宣示的动机。新能源对地方财政税收贡献有限,但需财政补贴,且税收收入不高。然而,通过积极参与新能源项目,地方政府可展示政绩,获取更大利益。

对企业而言,当产业进入门槛较低时,竞争者可在政府支持下突破门槛,导致市场涌入过多企业。由于供大于求,企业只能通过降价竞争,引发恶性价格战。在此过程中,企业亦成为受害者。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院长滕泰指出,部分地方政府仍通过免费土地、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参与“内卷式”竞争。然而,“内卷式”竞争的成果并未留给企业。例如,部分出口产品享受生产补贴和出口补贴,最终以低廉价格卖给海外消费者,产品利润甚至低于补贴利润,仅靠出口退税或其他收入维持。

与会专家表示,要破解“内卷式竞争”,需正确理解和把握“有为政府”的合理边界。张杰建议,政府应对产生负向激励效应的产业政策进行重构式调整和改革,消除“内卷式”竞争的孕育和刺激机制,包括逐步取消地方政府以税收返还和财政补贴为主的产业政策,全面确立和推进“有效市场”的基础性作用。

张杰还提到,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改革举措,即推进企业破产法和个人破产法领域的制度调整和改革,为从法律制度层面有效治理中国“内卷式”竞争提供基础制度保障。

从产业政策层面,张杰和刘志彪认为,现有产业政策多支持产业复制,加剧供需失衡和内卷。因此,产业政策应从支持产能扩张转向支持科技创新,尤其是前端创新。研发创新前端的竞争激烈将促进技术进步。

从税收角度,罗志恒建议考虑将生产地税收原则改为消费地税收原则。按照消费地点征税,地方政府将转变为改善营商环境的竞争,而非招商引资的竞争。若能从生产地原则转向消费地原则或部分嵌入消费地原则,地方政府行为将发生显著变化。

滕泰则从供需角度指出,政府应退出供给侧干预,不参与“内卷式”竞争。要改变这种情况,需从决策观念、行为模式到奖惩机制进行全面推动。滕泰还认为,“内卷式竞争”背后存在更深层次的文化因素,如不尊重人力成本。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界面新闻,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