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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规范私募股权和创投投资,推动产业合作与资源优化配置。

  证券时报记者卓泳

  2023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旨在构建一个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以促进政府投资基金的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政府投资基金在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领域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已成为一级市场的重要力量。此次《意见》的出台,无疑为政府投资基金的发展描绘了一幅清晰的蓝图。

  首先,《意见》从政府投资基金的功能定位、资金筹措、投资路径、绩效评价体系以及退出机制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且深入的指导。这不仅有助于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的运作,更将对创投机构的募资、投资及退出策略产生深远影响。

  其次,在加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意见》明确了政府投资基金的战略定位——即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为防止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意见》要求各地政府投资基金加强统筹管理,严格控制区县政府新增设基金,并加强国家级、省级与地市级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推动基金的整合与重组。

  针对政府投资基金发展过程中的一些“痛点”和“要害”,《意见》提出了差异化的管理策略。例如,对于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将实行差异化管理,并延长创业投资基金的存续期和评价周期。同时,《意见》还强调,不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的盈亏作为考核依据,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并鼓励取消政府投资基金及管理人的注册地限制,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等。这些措施将有效解决创投机构在与政府投资基金合作过程中遇到的争议和磨合难题,推动双方找到合作的利益平衡点,共同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虽然《意见》的实施可能会在短期内对政府投资基金产生一定影响,但长期来看,这将使其发展更加有序、高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此外,这也将为社会资本创造更大的发挥空间,撬动更多市场力量支持我国的科技创新和创业发展。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