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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要求各证券公司及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在1月31日前上报上一年度从业人员内部问责、激励约束机制执行、投资行为管理以及廉洁从业制度执行等多方面情况,旨在加强证券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王彦琳)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向各证券公司及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下发通知,要求这些机构在1月31日前上报上一年度从业人员内部问责、激励约束机制执行、投资行为管理以及廉洁从业制度执行等多方面情况。

在激励约束机制执行情况方面,中证协特别强调,各公司需重点核查薪酬考核与支付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以确保薪酬管理的合规性。此外,券商还需自查薪酬管理内控机制、考核机制、支付机制及声誉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并对违法违规或导致公司有过度风险敞口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追责。

对于内部问责情况,中证协要求券商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执业声誉信息管理机制,并上报对工作人员的内部处分处理决定数量及按要求报送至协会执业声誉信息库的数量。若存在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的情况,需详细说明原因。

在投资行为管理方面,中证协要求券商上报公司有关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的制度、系统建设及功能实现情况,以及投资申报的人员范围、内容、要求及频率等。同时,还需上报投资行为管理相关的稽核审计机制及要求,以及公司相关从业人员的违规线索及惩戒案例。

廉洁从业制度执行情况方面,中证协要求券商自查廉洁从业制度在公司财务管理、聘用第三方、利益冲突识别和管理、人员管理、保密信息管理中的执行情况,并进行内部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在重点风险领域开展证券业务活动是否符合廉洁从业要求。

此次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证券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提升行业整体的合规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