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改引热议,控烟共识需强化
AI导读: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改后删除部分场所提及,引发公众对饭馆、咖啡厅是否禁烟的误解。专家指出,此修改是对条例管辖范围的梳理,控烟应成为社会共识,并需进一步阐释与推动。
1月20日起,修改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其中删除了饭馆、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等五类场所的特定提及,引发公众对于饭馆、咖啡厅是否将禁烟的误解,甚至有人猜测此举与财政税收有关。
然而,这种猜测显然是对法规修改的误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健康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在餐厅、咖啡馆等非私人场所抽烟,无疑侵犯了他人的健康权,严格控烟应成为社会共识。
此次条例修改,实则是对已不在管辖范围内的内容进行清理。早在2016年,国务院就已明确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等四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相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经营许可证。因此,此次调整是对条例管辖范围的梳理。
数位法律专家指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主要适用于卫生管理,而非一般意义上的“公共场所”,更不涉及控烟执法范围。尽管原卫生部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禁止吸烟有所规定,但缺乏上位法依据和对应罚则,仅为倡导性条款。
目前,国内尚无统一的控烟法规,但多地已有地方立法。上海自2010年起实施《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历经两次修订,被誉为“最严控烟令”。此次条例修改不会影响地方立法实施,上海的控烟条例禁烟场所更为广泛,包括楼道、电梯及室外公共场所等。
对于“餐厅、咖啡馆放开抽烟有利税收”的说法,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北京大学的研究表明,上海实施严格的公共场所无烟立法不仅能改善公共健康和空气质量,还能产生正向经济收益。预计全国范围内实施类似立法,到2035年中国的GDP将增加0.04%至0.07%。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此次争论与误解再次提醒我们,严格控烟、公共场所无烟应成为社会共识,并需进一步阐释与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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