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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旨在遏制乱检查现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通过严控现场检查、公布年度检查频次上限等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一家天然气输送公司在近三年内频繁接受检查,据统计,2021年该公司接受了326次检查,接待检查人员达5344人次;2022年检查次数减少至156次,但仍需接待1465人次检查人员;而截至2023年7月底,该公司已迎接110次检查,涉及513人次检查人员。此案例由司法部于2024年11月发布,揭示了涉企行政检查频次过高的问题。

针对企业面临的行政检查过多、频次高、随意性强等现状,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旨在遏制乱检查现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该《意见》旨在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重复检查已成为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某天然气输送公司负责人反映,近年来检查主体多、内容繁杂、频次高,且检查标准不一,企业疲于应付。此外,某市文广旅体局在2023年7月至10月期间,对市博物馆进行了13次检查,对两家经营主体分别进行了5次检查,这种高频次检查并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王青斌指出,不合理的高频检查源于部门统筹不足、绩效压力或利益驱动等多种因素。此外,多头检查背后往往存在检查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如印染企业面临的安全生产与环保要求之间的冲突。

为应对企业反映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意见》提出了严控现场检查、合理选择检查方式、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公布年度检查频次上限等四项措施。其中,主管部门需在2025年6月底前公布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

实践表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受到企业欢迎,有助于企业健康发展。安徽省宣城市建立了“企业宁静日”制度,减少了一般性检查和调研活动;江苏省苏州市的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也反映,自2024年5月至年底,接受检查次数大幅减少,企业得以安心经营。

为加强行政检查监督,多地进行了尝试和探索。黑龙江省大庆市司法局开发了“码上入企”小程序,实现实时监督,并赋予企业对执法评价的监督权。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胡颖廉建议,应强化数字技术赋能,确保执法监督精准高效。

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强调,把握好行政检查的“度”是落实好《意见》各项措施的关键。既要遏制行政检查的突出问题,给企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又要确保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关键领域的检查不缺位。同时,要避免“卸责式”检查,防止“查了就免责、不查就追责”的错误观念。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孔祥稳指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关键在于减掉不规范的、随意的、形式化的、不必要的检查,既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企,又要保证必要的检查有效开展。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本文进行了适当的改写和扩写,以提供更详细的信息和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