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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从三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旨在增强和巩固中国大市场优势,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包括促进要素资源流动、降低交易成本、创造有利市场环境等。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携手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旨在引导各地各部门加速融入并主动服务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该指引从三个维度——必须执行、禁止行为、鼓励实践,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和目标,旨在增强和巩固中国大市场的优势,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这份文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不仅有助于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广阔范围内的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降低交易成本,为科技创新和企业成长创造有利环境,还能通过高质量供给引领需求,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味着我们拥有了集聚资源、激励创新、产业升级、经济增长的坚实基石,也为我们应对挑战、开拓新局提供了强大信心。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25年工作时也强调了制定相关建设指引。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内容详尽,针对性强。它明确了各地必须遵守的共同要求,如针对交通设施瓶颈、监管标准不统一、政务服务标准差异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措施。同时,也划定了“底线红线”,对违规设置地方保护、妨碍公平竞争等行为明确了禁止性规定,并强调了对违规行为的整改和问责。

此外,指引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探索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等创新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表示,各地资源禀赋不同,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应允许差异化发展,基础条件好、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可以先行一步。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抓住重点,从完善市场制度规则、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强市场基础设施支撑、提升监管效能、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等多方面入手,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同时,全国统一大市场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市场,对所有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坚决反对自我小循环和封闭运行。

(新华社、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