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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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旨在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公平竞争制度,并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管理,提升要素协同配置效率。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1月7日发布消息,正式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旨在加速构建统一的资本市场,并加快金融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办法的制定。该《指引》从多个维度出发,提出了具体要求和目标。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联合相关部门,确保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实施,以实际有效的措施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指引》从三个方面提出要求:必须做的、禁止做的和鼓励做的。要求做的属于统一标准,禁止做的则为红线,鼓励做的则是鼓励地方先行先试的“自选动作”。
《指引》在多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包括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及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
在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方面,《指引》明确规定,各地区不得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禁止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严禁违法异地执法或异地管辖,并要求依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为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指引》强调,各地区、各部门需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不出台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市场监管总局规划和财务司副司长缪丹表示,将加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以细化审查标准,压实审查责任。
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指引》要求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监管统筹,统一金融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清算规则制度,并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同时,鼓励有条件地区建立经营主体档案数据库,强化信息共享,为金融机构提供信贷风险评估的数据支持。
《指引》还提出,要健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并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将修订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进一步压减清单事项,优化市场准入管理,完善经营主体登记事项管理制度,并加快推动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
为提升要素协同配置效率,《指引》提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基础制度,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并加强市场基础设施支撑,提升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水平。
王善成强调,全国统一大市场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市场,对所有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将坚定不移地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吸引全球资源要素,为各国投资者提供广阔的发展舞台。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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