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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旨在加速构建统一的资本市场,制定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与标准统一,同时维护公平竞争制度,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1月7日发布消息,正式印发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旨在加速构建统一的资本市场,并着手制定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同时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规则对接与标准统一。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相关部门将协同推进,确保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生根,以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向纵深发展。

《指引》从多个维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和目标,包括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等方面。特别强调,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必须依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在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方面,《指引》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防止出台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市场监管总局也将加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确保条例各项要求落实落地,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此外,《指引》还提出要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监管统筹,加快制定出台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统一金融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清算规则制度。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经营主体档案数据库,强化与资本市场相关机构的信息共享,为金融机构提供数据支持。

在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方面,《指引》要求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形成全国统一、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网络,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等。此外,还将深入推进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异地异店退换货、公积金异地取用、医保账户异地结算等,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王善成强调,全国统一大市场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大市场,对所有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将坚定不移地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吸引全球资源要素,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更广阔的发展舞台。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图片链接保持不变)